校人字〔2011〕157 号
校内各有关单位:
    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)的相关文件精神,已通过国家公派留学选拔,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,外语成绩未达标的教师,以及欲申报“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”的教师,必须具备外语合格成绩。为保证我校推荐人选能正常录取派出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    一、培训范围
    1.已通过国家公派留学选拔,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各类项目基金资助,外语成绩未达标的教师;
    2.近两年拟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,未达到PETS5考试合格标准的教师自愿参加。
    二、培训语种
    英语、日语
    三、报名手续
    1. 培训教师填写《体育
教师国内进修审批表》(此表在人事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),于2011年8月30日(星期二)前到人事处师资培养科(行政楼820室)办理报名手续,各单位将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培训报名人员一览表》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)交到人事处师资培养科(行政楼820室),电子信箱:[email protected]。
    2.报到时间:2011年9月3日(星期六)8:00-16:00。
    报名地点: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,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办公室。
    联系电话:84516278
    入学测试时间:2011年9月4日(星期日), 请在报名时携带体育
工作证,办理相关手续并参加入学测试。
    四、培训时间及地点
    英语培训时间:2011年9月5日(星期一)——2012年1月。
    日语培训时间:初级班2011年8月29日(星期一)——2012年1月13日(星期五),中级班2011年9月5日(星期一)——2012年1月13日(星期五),高级班2011年9月5日(星期一)——2012年1月13日(星期五)。
    培训地点:东北师范大学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(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)。
    五、培训形式
    采取半脱产形式培训。
    六、培训费用
    1.英语培训费4800元。
    2.日语培训费初级班2680元,中级班2750元,高级班2800元。
    3.英语培训教师的培训费先由个人垫付,其他费用自理。培训合格的教师在成绩有效期内被留学基金委项目录取后,学校将报销培训费。
    4.日语培训教师的培训费视培训级别的不同来确定(限报一个级别)。
    5.已被留学基金委录取人员的英、日语培训费有学校统一支付。
    6.其他小语种培训按照国家规定到指定地点参加培训,录取后学校提供往返旅费、住宿费等费用,其余费用可由所在单位承担。
    7.各临床医体育、农学部各体育的教师培训经费可由所在单位承担。
    七、相关手续
    培训结束后,培训教师请持《培训合格证》原件及复印件一份、学习总结到人事处师资培养科办理登记手续。
    八、其他
    1.学校鼓励教师参加“全国外语水平考试”(WSK)或参加东北师范大学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英语、日语培训,获得合格成绩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出国留学项目。
    2.培训不合格的教师学校将取消为其支付的相关经费。
    3.请各相关教师与所在单位积极做好沟通协调,参加外语培训班。各单位也要为教师参加培训给予大力支持。
    联 系 人:人事处师资培养科  李立群  曲裕吉  郭广建  舒畅
    联系电话:85167447      传真:85167447
 
 
     附件:
     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培训报名人员一览表》
 
 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人   事   处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